他有一双温柔的手。
于谚看着他用那双手牵着那个孩子走过马路,来到他旁边--的冷饮店。
“爸爸,我想吃水果蛋糕和香草奶昔。”
那个小孩声音细柔柔的,胸前的校徽上绣着“长兴幼儿园颜启康”
的字样。
“再加一杯冰咖啡。”
他对着来点单的女店员说。
他的音质略低,是很好听的声音。
可总是平平淡淡的,不带一丝波澜。
于谚收回悄悄打探的目光,快速地整理好手边的塑胶模特转身回店。
这家名叫“天生一队”
的男装店是大于谚两届的一个学姐开的,大三的时候学姐嫁到外地他便接手了。
反正已经在这家店打了三年工,未来他并不想有什么改变。
除了被请的变成请人的,于谚的生活没多大变化。
帐还是他在管,货还是他在进。
学姐只在他刚来时带过他一段时间,等他摸熟了就潇洒的一甩手:“都交给你了,我只负责看人。”
说罢就扛着小板凳坐在门前细数过路美男,无限YY。
学姐的另一个兴趣就是在回的新货里东挑西选搭配出所谓的“情侣装”
,套到假人身上再摆出各种暧昧无比的Poss。
虽然看着惊悚,但胜在价格公道结实耐穿还是在X大北门的长兴街里打出了名号,尤其受X大学子们的欢迎。
东摸西摸后已经快5点半了,虽然时间有点早,于谚还是关上门往“魅色”
酒吧走去。
“魅色”
是间Gaypub,就在长兴街上与“天生一队”
遥遥相望。
当初决心在“魅色”
兼职的最大原因就是离得近。
慢悠悠的晃到街尾,一拐进巷子,“魅色”
就在眼前。
“谚哥。”
新来的小弟阿吉很热情的向他打招呼。
于谚向他笑笑,往厨房的方向走去。
原来我已经是哥字辈的了?于谚摸了摸鼻子,有点闷闷地想。
于谚的兼职就是在“魅色”
里当厨师。
话说当年他师哥现任老板大人对他的手艺垂涎三尺,死缠烂打的硬是要他过来当“驻店之宝”
,两厢协商之下他答应每天下午6点做到10点,至此总算和平落幕,少了一个饿死鬼般不停在耳边叫唤的声音。
至于就此招来了此生克星的后话……于谚甩甩头,不愿再想。
换好衣服,就是一阵忙碌的煎,炒,煮,炸。
于谚主要负责的是“魅色”
众人的晚餐和6至10点间的客人点餐,再加上配酒的薯片、虾片,一晚上于谚真正闲下来的时间根本不多。
“魅色”
在这一片区名声响亮,连带着厨房也比人家热闹。
10点,正是纸醉金迷觥筹交错的时刻。
于谚捞起最后一锅薯片待用,同时将厨房收拾好,下班时间到了。
跨出那条巷子,宛如两个世界的分别。
街上路人三三两两相伴来去更衬得于谚形单影只。
站在公寓楼下,于谚习惯性的看了看三楼的窗口,一片漆黑。
回到家里,洗好澡的于谚抱着《亚马逊流域的动物与植物》就啃啊啃啊啃,不知不觉睡着了。
顺带说一句,于谚大学学的是人类与自然科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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